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喆雄百货店违规医疗设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被罚3000元
中国网财经6月7日讯 近日,医疗设备上海市药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书(沪市监松处〔2021〕4号)。医疗设备
处罚书显示,医疗设备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喆雄百货店(下称“百货店”)主要从事食品、百货等商品销售经营活动。 其于2020年10月11日从陈姓男子处购进多乐士早早孕检测试纸(笔)等第二类医疗器械45盒,医疗设备采购金额共计1438元。医疗设备嗣后,该百货店在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情况下,自2020年10月11日起,在其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大叶公路108号1号楼底层的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多乐士早早孕检测试纸(笔)等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医疗设备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医疗设备百货店未依照规定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被罚3000元。返回搜狐,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喆雄百货店违规医疗设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被罚3000元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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